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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公开考调公务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21

关于2020年公开考调公务员的公告


  为加强河东新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公务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名额

  市河东新区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层次职级职位9名(公务员)。

   二、考调范围和条件

  1.报名范围

  符合考调岗位资格条件的全省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报考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截至2020年12月18日);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年龄条件;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此次报考对象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任职试用期内的;

  (7)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 2021年1月4日下午16:00。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需提供下列资料(扫描件,PDF格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316395284@qq.com):(1)《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公开考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2)半年内的2寸免冠证件照1张(白底或蓝底,格式为JPG,不低于295×413像素,文件名为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3)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4)公务员登记表;(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邮件标题及资料请注明“职位编码+姓名”,如“202013王晓晓”。请勿重复发送邮件;若信息有误,请在最终版邮件标题中注明“修改后终版职位编码+姓名”,如“修改后终版202013王晓晓”。

  工作人员将通过电子邮箱回复确认考生报名邮件已收到。未收到确认邮件的考生可于2021年1月5日上午12:00前(工作时间段)来电查询。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遂宁市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实施。报名人员须诚信报名,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职位调整

  初审合格人数与考调职位名额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工作结束后,若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经遂宁市河东新区管委会同意取消或调减该岗位考调计划。

  (四)发放准考证

  凡通过资格审查者,将在笔试前通过电话、信息或电子邮件等,反馈是否进入笔试。不符合条件的不再另行通知。根据报名资料提供情况,可能要求报名者提供原始证件或资料核查。

  报考者须在《报名表》中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个人邮箱,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本人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未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实行百分制计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笔试时间:2021年1月9日。

  笔试地点:以通知为准。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人数与计划考调人数3: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政治立场、思想观点、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专业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安排,由本人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调入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六、考察与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至低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如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与体检环节。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调入人员。

   七、公示与选用

  (一)公示。经考察、体检合格者,在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hdxq.suinin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二)调入。经公示,没有问题反映的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用的,办理调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且影响选用的,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选用或不再选用。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办理调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调资格。

  (三)工作期限。凡被确定调入者,在河东新区最低服务期为5周年,未满5周年不得调动(含借调、上派等)。

  八、解释权

  本公告由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2910252(王媛媛)

  监督电话:0825-2911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