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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儋州各镇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09

2020年儋州市各镇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一)


  为了满足我市各镇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对人才的需求,配齐配强各单位人才队伍,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坚持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职位、职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名额共33名,具体详见《2020年儋州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单位、职位、职数、资格条件及范围》(附件2)。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服务和吃苦耐劳精神;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擅长与人沟通,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文化程度(儋州户籍,具有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经历5年以上者学历可放宽至中专<含高中>,中专<含高中>需提供工作经历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清单);


  5.报考人员年龄限制详细见附表;


  6.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专业分类依据《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须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列入失信名单的;


  (6)《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四、招聘人员享受待遇


  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乡镇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满服务期不得申请调动。


  五、招聘办法


  采取考试的方式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40%。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面试考生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产生,从高分至低分按1:3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达到合格分数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至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与体检环节人选,招聘程序完成后,将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经人社部门核准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与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空缺的招聘名额,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儋州人民政府网发布(www.danzhou.gov.cn),信息公布时限从2020年7月7日起至2020年7月13日,发布7天。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该岗位的招考名额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考。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原报考人员可根据报考条件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4日09:00至7月20日17:00。


  报名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190


  2.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儋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1)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登记表及上传相关材料进行报名。报名网站进入报名专区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表》附件1,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网上报名时,上传证明材料(以JPG图片格式):


  报考人员应将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


  毕业证;


  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本人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截止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规定时间内准时关闭。


  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职位的考生,可根据报考条件要求重新补报其他职位,重新补报的时间另行通知。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打印时间: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儋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指定的报名网站。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笔试和面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均设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但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各部分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3.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面试前3天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或指定的招聘网站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的学历认证。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入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诉材料,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形式


  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成绩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或指定的招聘网站上公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验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2、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组织人选进行体检。事业编制人员录用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部门)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组织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决定聘用人员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由儋州市人社局审批后下发聘用通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填报《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与聘用入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办理工资等手续。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各项纪律规定,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子组织或纪律处分。


  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监督电话:0898-23318535


  报名系统咨询热线:0898-66738760、0898-66755313


  附件列表:


  附件1:2020年儋州市各镇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2020年儋州市各镇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招聘单位、职位、职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儋州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局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