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分会定名为“重庆科技学院校友会外国语学院分会”,简称 “重科外院校友分会”。本分会的英文名称为“Alumni Association of 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简称“AASFL-CQUST”。
第二条 根据《重庆科技学院校友会章程》,本分会由重庆科技学院外国语学院校友自愿组成,为非营利性的群众性社团组织。
第三条 本分会宗旨是加强校友联谊与合作,服务广大校友,推动学院发展,扩大学院影响。
第四条 本分会遵守宪法、法律和国家相关政策,接受重庆科技学院校友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分会设在重庆科技学院大学城校区厚德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分会的业务范围:
(一)通过各种途径加强校友与母校之间以及校友之间的联络;
(二)充分利用校友渠道,加强信息沟通,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促进外国语学院与校友所在地方和单位开展合作;
(三)协助外国语学院拓展办学资源,征集校友以及社会各界对学院改革与发展的建议;
(四)搜集、整理校友信息与资源。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为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曾在重庆科技学院外国语学院各个时期学习过的学生(包括本科学生、二专学生、辅修学生、进修学生)和工作满3个月及以上的教职工(含外籍教师);
2.重庆科技学院外国语学院各个时期聘请的国内外兼职教授、特聘教授、客座教授、访问教授、顾问教授等;
3. 对本分会的建设和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经本分会理事会讨论通过者。
(二)赞同并拥护本分会的章程
(三)有加入本分会的意愿
第九条 本分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分会活动的权利
(三) 获得本分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 享有本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享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
第十条 本分会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本分会的决议
(二) 维护本分会的合法权益
(三) 完成本分会交办的工作
第十一条 对违背本分会宗旨或有损本分会名誉的会员,经本分会理事会讨论通过,暂停或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本会设理事会,理事会由理事长一名、秘书长及副秘书长各一名,理事若干组成。
第十三条 本分会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理事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会议。
第十四条 理事会的职权:
(一) 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理事
(二) 决定会员资格的暂停或取消
(三) 领导本分会开展工作,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成员以上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须经理事会到会成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一般事项须经理事会到会成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理事会理事任期为五年一届。
第十七条 对本分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会议表决通过。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分会理事会。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十九条 本分会经费来源:
(一) 学校资助
(二) 捐赠
(三) 其他合法经费来源
第二十条 本分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一条 本分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二条 校友捐款由学校财务处接收,本分会可使用学校返回的经费。校友捐赠的物品由学校校友会统一登记并决定是否由本分会保管。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本分会的资产。
第二十四条 本分会换届或更换理事长之前依法接受财务审计。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本分会终止活动或解散,必须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报学校校友会审查同意。
第二十六条 本分会终止前,须在学校校友会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资产,处理善后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