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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科技学院外国语学院校友分会章程(2016)

发布日期:2018-12-2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重庆科技学院校友会外国语学院分会”,简称 “重科外院校友分会本分会的英文名称为“Alumni Association of 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简称“AASFL-CQUST”

第二条  根据《重庆科技学院校友会章程》,本会由重庆科技学院外国语学院校友自愿组成,为非营利性的群众性社团组织。

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加强校友联谊与合作,服务广大校友,推动学院发展,扩大学院影响。

第四条  本遵守宪法、法律和国家相关政策,接受重庆科技学院校友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设在重庆科技学院大学城校区厚德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分会的业务范围:

(一)通过各种途径加强校友与母校之间以及校友之间的联络;

(二)充分利用校友渠道,加强信息沟通,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促进外国语学院与校友所在地方和单位开展合作;

(三)协助外国语学院拓展办学资源,征集校友以及社会各界对学院改革与发展的建议;

(四)搜集、整理校友信息与资源。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为个人会员。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曾在重庆科技学院外国语学院各个时期学习过的学生(包括本科生、二专学生、辅修学生、进修生)和工作3个月及以上的教职工(含外籍教师)

2.重庆科技学院外国语学院各个时期聘请的国内兼职教授、特聘教授、客座教授、访问教授、顾问教授

3. 对本分会的建设和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经本分会理事会讨论通过者。

(二)赞同并拥护本会的章程

(三)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第九条 本分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分会活动的权利

(三) 获得本分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 享有本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享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

第十条 本分会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本分会的决议

(二) 维护本分会的合法权益

(三) 完成本分会交办的工作

第十一条  对违背本分会宗旨或有损本分会名誉的会员,经本分会理事会讨论通过,暂停或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  组织机构

十二 本会设理事会,理事会由理事长一名、秘书长及副秘书长各一名,理事若干组成。

十三 本分会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理事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会议。 

第十四条 理事会的职权:

(一) 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理事

(二) 决定会员资格的暂停或取消

(三) 领导本分会开展工作,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 理事会会议须有2/3成员以上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须经理事会到会成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一般事项须经理事会到会成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理事会理事任期为五年一届。

第十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会议表决通过

第十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十九条 本分会经费来源:

(一) 学校资助

(二) 捐赠

(三) 其他合法经费来源

第二十条 本分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一条 本分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二条 校友捐款由学校财务处接收,本分会可使用学校返回的经费。校友捐赠的物品由学校校友会统一登记并决定是否由本分会保管。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本分会的资产。

第二十四条 本分会换届或更换理事长之前依法接受财务审计。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本分会终止活动或解散,必须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报学校校友会审查同意。

第二十六条 本分会终止前,须在学校校友会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资产,处理善后事宜。